上班族,你有幾天休假?

新工時制正式開跑,翻開書報雜誌,滿滿幾大頁「周休二日好去處」的話題令人眼花撩亂,走在路上滿街的健身房、旅行社DM挑逗上班族多出來的休閒日。

根據人事局的資料指出,從2001年元旦開始國內407萬名勞工將可獲得高達110天的休假日,其中包括了52個週日、19個國定假日(含勞動節)再加上因工時調降而增加39天,比去年的71天休假日增加了39天的假期,也比公務員的102天多出了8天。

但是,周休實施後為了兼顧勞資雙方以及周休二日的精神,勞委會也不得不同意以調挪勞工部分特休的方式來降低資方的人事成本的壓力。

也就是說,勞委會允諾企業除了能將原有的十九天國定紀念日縮減至十天,其餘紀念日僅紀念不放假之外,若再以全年五十二周計算,勞工較公務員多出一百零四小時,而以每天工作八小時計算,則可換算成十三個工作天,再搭上原有的九天假日,那麼多出來的四天工作天可由勞雇雙方協商挪部分特別休假頂替。

所以,兩周84工時實施至今,多數企業因應的對策除了調整員工上下班時間之外,對於年假、特休、例假等也一併做了彈性的調整。以聯合報系企業為例,業主就乾脆徹底實施周休二日制,超過法定休假部分,則由勞資雙方協商分攤。

至於其他相關請假天數的規定,則根據考試院新通過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國七十萬公務員每年的事假由七天減為伍天,直系親屬喪假由二時天減為十五天,公假、婚假、陪產假也做了嚴格的限制。

但其中對於休假日較具爭議性的「責任制勞工」部分,勞委會也提出解釋,責任制的勞工將可透過勞雇協商方式每四周有三周可享周休二日、另一周則休一天,但勞委會特別強調,不論工時如何的安排,今年勞工全年應都至少可以享有110天休假的權利。